邱学强: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时间:2014-05-19  作者:王治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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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在专题学习讨论王岐山同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时表示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切实承担“两个责任”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王治国)5月15日,高检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在家的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纷纷畅谈了各自学习体会和对贯彻落实措施的思考。大家一致表示,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高检院党组不仅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各级检察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加大公开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放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围绕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两个重点,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要选好用好干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检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的部署要求,在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同时,切实履行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对检察系统包括高检院机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态度十分鲜明,坚决严肃处理。落实王岐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首先要做到认识到位,真正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之中。第二,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衡量标准。要按照可定义、可操作、可衔接、可量化、可追责的“五可”标准,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具体化,真正把责任理清。第三,要狠抓落实,在实质问题上见成效。要自上而下抓典型,对近期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坚决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表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派驻意识,突出重点、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要注重对高检院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厅(局)长的廉政监督。二要督促全系统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三要调整巡视工作重点,聚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组织对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视。四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检务督察。五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察人员腐败行为“零容忍”。六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同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水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认为,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出中央领导同志对当前形势的清醒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一要尊重权力,慎用权力,特别是在反贪、公诉、民行、预防等执法办案的重要岗位和关口,一定要加强监督、完善制度,防止出现腐败问题。二要始终坚持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好检察队伍,用坚定的信念引领检察队伍,大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战斗力。三要不断提升查办腐败犯罪案件的法治化水平。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切实防止“运动式”执法办案,防止非法律因素影响执法司法,保持法律的衡平、稳定。

  副检察长姜建初表示,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蕴含了许多丰富的新思想新观点,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论内涵,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思维。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让反腐败斗争朝着持续化、制度化、长期化的方向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职能部门,自身也要反腐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自身也要接受监督。全体检察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加强自身监督、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认为,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和关键,对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具有根本性的作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尽责任。每个同志都要记住自己党内的职务,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尽责任,首先要尽心,不能仅仅依赖“一把手”、纪检组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尽责任,就要不怕得罪人,不怕挨骂,不怕不讨人喜欢;尽责任,就要自己干净。另一方面,要严格执纪。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我们要坚守底线,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人,违反纪律都必须严格查处。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汉民表示,“两个责任”首先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不是党组书记一个人的事,班子成员每个人都有份,都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尽到自己的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检察机关要在中央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忠实履行职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二要把“一岗双责”落实好。作为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以实际行动助推检察队伍建设。三要切实管好自己。要以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管好自己的家人,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作好表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认为,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有三个问题应该认真思考和研究。一是关于增强责任意识问题。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并抓好落实。二是关于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问题。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各个检察业务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执法办案,促进整个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关于党组成员不是待遇而是责任的问题。作为党组成员,不仅要关注反腐倡廉工作,还要研究谋划怎样通过自己负责的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树立良好形象,做一名好党员、好检察官和称职的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表示,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讲清楚了“六个关系”,即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纪律与法律的关系、强化监督与加强对监督者监督的关系、反腐方式与反腐策略的关系、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的关系,讲得透彻深刻、明明白白,对我们检察机关包括高检院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高检院机关党委要结合机关实际,认真把这些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好,研究提出高检院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路和举措,出台相关办法。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德利表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在反腐败斗争中担负的重要职责,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通过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同时,要做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的工作。没发现问题不等于没发生问题,小问题不抓发展下去也会变成大问题,检察机关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在学习讨论中,大家还一致认为,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全力支持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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