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社
时间:2012-08-16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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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是检察宣传的主渠道和主力军。报纸创刊于1991年7月4日,原名《中国检察报》,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 

  多年来,《检察日报》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报和法治专业报双重责任定位,不断为国家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检察事业建设鼓与呼,为推进国家法治文明作出了应有贡献。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检察日报》坚持发挥高检院机关报和法治专业报优势,将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突出新闻报道的理性建设性,充分体现了一家主流法治媒体的社会责任。检察日报社始终坚持“立足检察、面向社会”的办报方针和“讲故事、说新闻”的采编理念,不断推出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新闻报道精品,同时也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新闻人才。据不完全统计,自1991年成立以来,报社先后有2人入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7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获评长江韬奋奖,532件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全国性奖项。 

  经过22年的发展,检察日报社现已拥有《检察日报》和《人民检察》半月刊、《方圆》旬刊、《法治新闻传播》双月刊等三份期刊,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正义网等网站,代管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正义网是中央外宣办(国新办)确定的中央主要新闻网站之一,是国内最早获得新闻采编资格的法制类新闻网站。长期以来,正义网秉持“立足法治 面向社会”的理念,以“网聚正义的力量”为最高追求目标,积极宣传法治建设成就,从法治视角观察社会,为社会公平正义鼓与呼,努力打造多平台、多介质传播渠道集成的“法治资讯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影视制作机构。主要担负全国检察机关的影视宣传工作及策划、拍摄和制作法治题材,特别是检察题材的电视专题片、电视栏目和电视剧、电影等影视产品。紧密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影视宣传、公益广告制作和法制教育等。

  为实现“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传媒”的目标,检察日报社根据传媒业的发展形势先后提出“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坚持走”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营、精细化管理”的“三化”道路。今天,报社以《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方圆》等平面媒体为母体,以高检院门户网、正义网、高检院影视中心为两翼,报刊互动、报网互动、报影互动的现代法治传媒已经显现出强大的影响力。

党委书记、社长:李雪慧

总编辑:钱舫

副总编辑:王守泉 赵信

纪委书记:柏荣

副总编辑:魏星

副社长:代锋

[责任编辑: 于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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