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
时间:2012-08-16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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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和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国际交流的工作;负责全国其它地区的检察机关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联系和相互协助的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管理;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外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或议定书的文本起草、谈判及签定等对外协调、管理工作;编译有关资料,掌握有关国际司法动态。下设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司法协助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秘书处、涉外条约法规处。

局长:张新泽

副局长:李新

[责任编辑: 于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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