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对加强各国检察机关在打击侵犯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出三点倡议
时间:2018-11-08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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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愿对加强各国检察机关在打击侵犯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坚持开放共赢的理念,携手加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互联网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变革,让世界真正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流通无国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也成了跨国界的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司法机关是维护网络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年8月,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签署联合声明,就打击网络犯罪涉及的司法协助、调查取证、情报交换、刑事政策、风险防控等问题达成诸多共识。我们应该通过类似的双边多边渠道开展对话合作,秉承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共同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强化个人信息民事法律保护,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发挥检察机关的独特作用。二是推动立法完善,构建个人信息多元保护体系。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极为复杂,需要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及科技等手段予以保护,也需要各有关方面齐抓共促。因此,一部统一、完整、精细、严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极为重要。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这次论坛的丰富成果,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研究论证工作。我们愿意向各国检察机关学习借鉴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的成熟经验,也愿意同各国分享我们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三是参与网络治理,推动形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合力。网络空间治理是大家的事,应该大家共同协商,司法机关、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都要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结合办案,认真分析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向相关管理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堵塞漏洞、健全机制的检察建议。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平台,依法公开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信息,不断提高公民识骗防骗能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我们注意到,许多国家检察机关在这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建议,各国检察机关应互相交流、借鉴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做法,更好履行专门机关职能,同时加强与相关专家学者、管理部门、网络服务企业的沟通衔接,共同保护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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