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文:就防范打击侵犯个人信息行为提出4点建议
时间:2018-11-08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字体: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积极推进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在《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中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执法司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今年9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标志着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本次“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就是希望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加强交流互鉴,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防范打击侵犯个人信息行为,打造安全可靠的数据生态环境。借此机会,我提出4点建议:第一,我们应当在增强战略互信、共同防范风险方面深化合作。网络空间是全人类共有的家园,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是各国政府共同的使命。我们应当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加强对话协商,增强战略互信,推动信息共享,共同打击各种形式的泄露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探索走出一条良性互动、多方治理的新路。第二,我们应当在完善国际规则、健全法律法规方面深化合作。保护数据安全,离不开国际规则和各国法律法规的成熟与应用。我们应当围绕落实《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等共识成果,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建设,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完善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国际网络安全治理规则,为维护网络安全秩序提供有利法治保障。第三,我们应当在发挥数据价值、加强合理利用方面深化合作。平衡好信息开发利用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对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信息惠民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推进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大数据普及,加快发展大数据应用的市场化服务,降低应用成本,扩大数据可及性,为人们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数据平台。第四,我们应当在扩大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方面深化合作。提升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我们应当分享经验、深化合作,深入开展经常性网络安全教育,大力提高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培养公民防范网络有害行为、保护个人隐私安全的技能,真正营造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王媛]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