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介入延安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时间:2012-08-27  作者:王新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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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记者王新友) 今日凌晨2时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对事故高度关注,陕西省三级检察机关已介入事故调查。

    8月26日凌晨,一辆悬挂内蒙古车牌号的双层卧铺客车在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与一辆悬挂河南车牌号的罐车(装有甲醇)追尾,致两车起火,造成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在接到特大交通事故的报告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会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立即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救援等工作。

    延安市已成立“8·26”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和伤员施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4个工作组,正在加紧开展伤员救治、现场勘查、事故调查等工作。目前,大型罐车的2名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故进展,陕西省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带领反渎职侵权局办案组已于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并会同延安市、安塞县检察机关,就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背后的责任等问题展开调查。

    国务院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令人非常痛心,要认真严肃地查处。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查清每一个环节,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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