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杨陵区: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时间:2024-04-20  作者:郝雪 金迪 印皓洁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字体:  

为“南果北种”提供检察支撑

咸阳杨陵: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本报讯(记者郝雪 通讯员金迪 印皓洁)4月初,正值种苗销售旺季,陕西杨凌青皮她园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里准备销往各省市的种苗整齐地排列在大棚内,全国各地前来学习种苗繁育技术的考察团络绎不绝,忙碌的生活让当地新农人王艳感到由衷的高兴。

“对农户而言,只顾着把东西种出来、卖出去,没有预见到背后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谈起农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锋娟对记者说。

此前,在海南创业多年的王艳偶然看到山西农民成功利用传统大棚种出火龙果的报道,萌生了把火龙果带回陕西种植的想法。2008年,王艳和丈夫利用自家的一亩地建起大棚搞试验田,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校专家的支持下,王艳试种火龙果第一年就取得了成功。王艳将自己的果园命名为“杨凌青皮她园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不断培育和引进优质火龙果品种,应用新技术、新设施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随着“南果北种”技术的不断推广,王艳遇到了难题:如何在技术推广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技术秘密?培育研发的新品种如何得到有效保护?2022年初,在走访调研中,杨陵区检察院干警了解到王艳遇到的困难,决定将该基地作为农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开展法律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指导。

“我们借助科研院校这一智囊团,向企业负责人详细阐释了种子法、商标法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出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商标管理使用的法律建议,对其长期未使用的商标进行风险提示,帮助其规避商标被撤销的风险。”承办检察官介绍。在杨陵区检察院长期跟进支持下,近日,该基地的火龙果新品种“新双色”通过省级林木良种审定。

这是杨陵区检察院加强现代农业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更加有力地推动区域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杨陵区检察院主动融入秦创原农业板块建设,设立了“杨陵区检察院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并建立会商研讨、办案协作机制,助力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建设和入驻企业发展。同时,杨陵区检察院注重以数据赋能护企服务,着力研发农业知识产权案件检索分析平台,为护航企业发展注入“科技芯片”。

[责任编辑: 张子璇 贾欣然]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