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余庆:跨越千里 家庭保护“实时在线”
时间:2024-04-18  作者:林建安 吴金鑫  来源:检察日报-未来周刊·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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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化名)幼年丧母,父亲重组家庭后对其不管不问,年迈的外公外婆监管能力有限,导致他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边缘。在贵州省余庆县检察院的帮教下,小康重拾父爱,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

小康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嫌疑人。2022年实施犯罪时,他刚满14周岁,系初犯,事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综合考量后,余庆县检察院对小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余庆县检察院在对小康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小康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小康8岁那年,父母离异。小康随父亲生活,母亲在离异后不久便因病去世。父亲长期生活在浙江,小康12岁时跟随外公外婆来到余庆生活。但是,以回收废品维持生计的外公外婆,监管能力有限。

针对小康的情况,为提升帮教的实效性,余庆县检察院决定把小康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监督考察,这也是该院首次将涉罪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检察官通过办案进一步发现,作为小康法定第一监护人的父亲,在重组家庭并生育另一个孩子后,对小康关爱较少,忽视了小康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要,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小康失去了家庭关爱,在诸多因素的催生下,才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2024年2月23日,考验期满。检察官经过分析认为,小康由其父亲监管效果会更好。为促使小康父亲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检察官多次尝试与他联系,但小康父亲直接挂断了来自贵州的一切号码,连小康也联系不上他。

“检察官,你能不能给我们想个办法,我们年纪大了,没能力监护孩子,这孩子不能没人管啊!”小康外公着急地对检察官说。

3月25日,余庆县检察院将此情况通报该县妇联,并联合县妇联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邮寄至浙江省乐清市妇联,请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我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名父亲的失职,以后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依法担负起抚养监护教育责任。”3月29日,小康父亲来电,向余庆县检察院和妇联承诺,他将把小康接回身边,并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重塑亲子关系。同时,他也会对孩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余庆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份跨越1600公里的家庭教育指导令送达的不只是约束,更蕴含新生的期待。我们不能止步于护孩子‘一时周全’,要让家庭保护‘实时在线’,用爱心浇灌每一棵青春之苗。”

(本报记者林建安 通讯员吴金鑫)

[责任编辑: 郭琦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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