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会平 王丽坤)4月10日,青海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通过行刑反向衔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情通报、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推动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执法和司法办案数据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治理平台,实现跨部门协调治理,共同促进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