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偷逃税款的农副食品加工公司规范了管理
时间:2024-04-13  作者:匡雪 张琦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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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张琦)“2023年,公司出口额同比增长了28%。几天前,我们又和国外公司签了一个大单,企业重新走上了正轨……”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检察官曾建海来到某涉案企业开展“回头看”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谭某向他介绍了企业的最新发展情况。

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谭某与李某经营的农副食品加工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加工贸易手册项下进口保税花生228.96吨倒卖给他人,偷逃税款41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谭某与李某也认识到错误,非常懊悔。

该案被移送日照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是辖区一家劳动密集型龙头乡镇企业,职工近300人,且每年带动周边1000余名村民就业。案发前,企业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保民生,稳就业,帮助企业“重启”,日照市检察院对该公司依法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提出合规整改要求和期限。办案人员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研判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制度、管理漏洞等问题,帮助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经合规整改,该企业设立了专门合规部门,建立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的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完备的风险防控机制,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合规意识显著提升。

“现在听到机器的轰鸣声,心里特别踏实。以后我们一定依法纳税,为地方经济多作贡献。”谭某向承办检察官郑重承诺。

据悉,2023年以来,日照市检察机关出台、修订《关于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等20余份文件,创新组织“检察长问效”“访‘链上’企业”等护企特色活动,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1件,依法对7家企业、10名个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 张雪莹 刘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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