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检察建议消除井盖类设施安全隐患
时间:2020-07-08  作者:匡雪 王章英 刘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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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王章英 刘娟)日前,山东省莘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城区内部分路段井盖类设施及周边路面存在不同程度破损,且井盖类设施塌陷、凸起现象严重,极易造成安全事故。为保护群众脚底下安全,该院向监管单位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对存在问题的井盖设施进行整改,确保道路安全;同时,建议对各类井盖定期进行检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城区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莘县城区内140处存在安全隐患的井盖已得到更换和修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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