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救助款送到了被害人出租屋
时间:2020-06-29  作者:王建国 黄永刚 刘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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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建国 黄永刚 刘涛)“我没想到这件事这么快能有回音,这6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不但能解决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救助带来的温暖。”近日,在被害人租住的一个老旧小区的出租屋里,全国人大代表张建国感慨地对发放救助款的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3月初,张建国代表来到临汾市检察院,向检察长马红彬反映,张某2019年7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伤陷入昏迷,呈植物人状态,家人需要24小时陪护,无法外出打工,现已花费医药费30余万元,由于肇事方在逃,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全家生活因此陷入困境。接到反映后,临汾市院立即进行登记办理,接待被害人女儿,对案情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研究。后经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多方沟通协调,为该受害人申请到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悉,从2018年至今,临汾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2件,救助204人,救助金额达87.13万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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