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检调对接促刑事和解
时间:2020-06-21  作者:刘立新 张文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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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文煊)近日,在河南省沁阳市沁园办事处司法所,两个年轻人的手终于握在一起,在场的检察官、调解员、老师、律师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9年3月,沁阳市某学校学生宿舍内,刘某甲与刘某乙因琐事发生口角,刘某甲将刘某乙左眼打伤。经鉴定,刘某乙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0年5月,公安机关将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案提请沁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刘某甲曾经当过兵,现又重新走进大学,一直积极上进。而且学校老师反映,其平时表现良好,与刘某乙打架系一时冲动。目前最大的困难在于,双方就赔偿款数额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分析,最后他们一致认为此案调解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将案件转至检调对接平台进行先期调解。沁阳市司法局非常重视这起案件,将该案交由调解经验丰富的沁园办事处司法所主持调解。

调解中,办案检察官全程跟进,每当出现僵局,都与调解人分析原因,与双方律师和当事人沟通,为使双方消除分歧。他们查阅病历,咨询法医和医院医生,对被害人刘某乙的损伤程度进行客观分析,并反复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检察官和调解人员的真情打动了双方,在学校老师、双方律师的配合下,最终打开了双方心结,促使刘某甲和刘某乙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

刘某甲向刘某乙诚恳道歉,刘某乙也表示谅解。鉴于双方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对刘某甲作出了不批捕决定,使两人都能继续完成学业。

(原标题:一年后的握手 河南沁阳:检调对接促刑事和解)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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