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晓妍 闫忠伟)山东省莒县检察院日前将1.8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刑事案件被害人刘某手中。刘某因交通事故重伤住院,其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加之法院判决后未获赔偿,生活陷入困境。检察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对刘某开展司法救助,先后向莒县县委政法委、山东省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1.8万元。近年来,该院在司法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倾斜,主动与县扶贫办建立联动机制,对救助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回访。2019年以来,该院共为22名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