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时间:2020-03-30  作者:徐鹏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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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鹏)3月25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3月27日,青海省检察机关贯彻《决定》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好《决定》,深化公益司法治理,扎实推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青海省检察机关将在办好“4+1”领域案件同时,积极稳妥办理《决定》中明确的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野味产业”综合治理,积极延伸办案职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稳妥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同时强化三江源、祁连山及黄河青海流域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办理,部署开展“守护好长江黄河青海流域的健康安澜”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参与“中华水塔”保护行动和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丰富拓展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

青海检察机关还将按照《决定》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的协作协同协调,抓紧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公益诉讼模式,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原标题:青海检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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