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茶陵:在线不起诉宣告受代表肯定
时间:2020-03-09  作者:张吟丰 雷桂卉 刘淑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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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湖南省茶陵县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对涉罪未成年人琳琳(化名)举行了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琳琳的案件移送至茶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为琳琳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亲职教育。经过征询多方意见,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年的考察期过后,经综合考量,检察院最终依法对琳琳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检察机关通过网络等方式灵活开展相关未检工作,做到防疫和工作两不误。”湖南省人大代表帅清民说,希望检察机关坚持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办案机制,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打造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

(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雷桂卉 刘淑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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