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下陆区:耐心调解促民间借贷纠纷案解决
时间:2020-01-15  作者:刘怡廷 肖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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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肖克)“我愿意和解,再也不上访了。”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一起民事案件被执行人刘某签完执行和解协议书后,对该院副检察长张瑾表示。而另一边,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吴某也同意和解。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上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刘某曾在某矿项目部做合同工,吴某是该矿合同工养老保险缴纳负责人,2012年吴某找刘某缴纳养老保险,刘某因手中无钱,便向吴某借款帮其代缴,约定年利息按1.5%计算,吴某最终借款1.9万余元为其缴纳养老保险,2014年刘某离开该矿项目部,其间,吴某多次找刘某索要借款无果。

2017年6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归还借款,法院于同年10月作出判决,判决刘某归还吴某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审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12月,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调查发现刘某无银行存款、车辆和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并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待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重新执行。

刘某认为,吴某在帮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有2000余元是属于某矿项目部交的,法院判决不公正,因此刘某到多家单位上访。2019年10月,刘某来到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张瑾耐心地听取了他的诉求,查看案卷后向其解释法院判决是有理有据且公平公正的。张瑾又与阳新县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到,只要刘某把2014年以后的养老保险费补齐,就可领到养老金,得知自己的养老金终于有了着落,刘某终于打开了心结,表示愿意偿还吴某帮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及利息。

随后,张瑾将刘某的实际家庭困难向吴某进行解释,经劝说,吴某表示利息可以适当减少,只需偿还本利共计2.9万元。

近日,刘某将2.9万元现金交到吴某手中,双方都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上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标题:“我愿意和解” 黄石下陆:耐心调解促民间借贷纠纷案解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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