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高质量办结案件
时间:2019-12-14  作者:李英华 杨茜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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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英华 杨茜淳)“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一家人渡过难关,我一定会重振信心,好好生活。”近日,李某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激动地说。

60多岁的李某是一起持刀故意伤人案的被害人,由于对生效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甘井子区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该院认为判决并无不当,并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说法释理。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案发后,李某虽然已经花费了高额的费用进行治疗,但仍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也受到限制,属于因案致残。后又因得不到被告人的赔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极度困境中。

核实案件情况后,甘井子区检察院为李某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近日,10万元的救助金发放到李某手中。

李某案是大连市两级检察院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解民忧、暖民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办信也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检察机关主动安排专人引导来访群众,并对来访事项是否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进行初步甄别,提高整体接待效率。同时,在接访第一时间,解答清楚问题,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材料不齐备的来访人,一次性告知补齐事项,提供书面清单作为参考,提升服务效能。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好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实体回复的期限,对所有来信实行登记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及时分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定期调度首办责任部门,着力高质量办结案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让涉案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和司法的温暖。

今年以来,大连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来信1757件,召开调度会议22次,对转入业务部门办理的56件来信进行了实体答复,群众来信回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原标题:对因案致贫不会放任不管辽宁大连: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高质量办结案件

[责任编辑: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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