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鄠邑区:与生态管理部门建立对接联动机制
时间:2019-04-18  作者:岳红革 黄诗盈 余双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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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黄诗盈 余双喜)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与该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两单位建立生态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案情通报制度、工作协作机制。对检察机关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环保执法机构要认真提供行政报批、技术勘验等具体信息证据材料。检察机关每年不少于两次对环保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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