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时间:2019-03-24  作者:张仁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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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福建靠山面海,既是森林大省,也是海洋大省。保护海洋生态,福建检察机关努力形成打击有力、修复有效、综治有效的新局面。”日前,福建省检察院举行主题为“检察蓝”守护“海洋蓝”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海洋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暨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相关情况。

据介绍,福建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严惩海洋环境领域犯罪,统筹推进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打击盗采海砂、浅海近滩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结合司法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清退不符合规划的禁养区海域283.42公顷,清理非法设置的长袖定置网51槽,清理竹竿2万余根,清理非法设置长袖定置网的海域面积910亩,交出了一份“蓝色答卷”。

福建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3752公里,居全国第二位。针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的特殊性,以及涉海违法犯罪具有跨行政区域、涉及海域广、污染扩散快等特点,2018年底,该省检察院提出了“建立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的工作任务。今年1月24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牵头倡议,省检察院组织协调六个沿海设区市检察院会签《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通过建立专门性、专业化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凝聚跨区域检察力量,共同惩治和预防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为福建海洋经济安全发展构筑一道牢固的司法屏障。福建成为目前全国唯一建立和启动全省性涉海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的沿海省份。

据悉,机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建立跨区域案件管辖移送机制;建立跨区域案件检察协作机制;建立区域间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建立调研智库协作机制;建立普法宣传协作机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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