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多元化救助帮助因案致贫人
时间:2019-02-24  作者:张仁平 梅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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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闽东乡村格外寒冷。然而,对于福建省屏南县长桥镇村民江某一家而言,心里却流淌着一股暖流。日前,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带案下访,送上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协调后续帮扶,帮助这个因案致贫的家庭。

案件发生在2016年的夏天。

因为琐事纷争,加害人何某清对同村的被害人江某一直怀恨在心。这年7月29日,二人相遇并发生争执,何某清手持斧头将江某及其丈夫、两个未成年的孙女砍伤,伤情从重伤至轻伤程度不等。2017年4月14日,何某清被法院判刑,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江某等人各项损失费30余万元。但是,何某清无财产可供执行,仅由其亲属代为赔偿10万元。

此案被害人仅早期医疗费、护理费就花费了37万多元,且两个未成年人的腿脚无法完全康复。宁德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予以核实,并主动告知被害人江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18年8月,该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庭争取到了司法救助金8万元。

“除了司法救助,还要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了解到江某一家困境后,施忠华决定实地了解江某等人的康复情况,送上司法救助金,并安排该院相关部门积极与当地民政、医院进行沟通协调,提供有针对性的后续救助和帮扶工作。

宁德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该院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法律援助、社会保障、提供就业岗位、心理抚慰等“司法救助+”多元方式予以进一步帮扶。2018年以来,宁德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结案件9件9人,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3万元。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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