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做好“加减乘除”保护生态环境
时间:2019-02-24  作者:刘立新 王天润 石瑞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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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王天润 石瑞敏)泛着白沫的污水滚滚而来,闪着粼光的清水汩汩而出。这是日前记者在河南省方城县污水处理厂采访时看到的情景。“这座污水处理厂是去年8月建成使用的。多亏了这个厂,不然我们的生活现在还被污水困扰。”当地一名居民告诉记者。

这座投资2775万元的大型污水处理厂是方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中的生态修复项目,也是河南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道‘综合题’,必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才能收到实际效果。”河南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加减乘除”法,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据介绍,“加”是指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从而增加良好生态环境体量。2018年7月,河南省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检察组,建立线索统一管理、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机制,专业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信阳市检察机关成立环境资源检察部门,实行“捕、诉、监、防、信”一体化办案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减’就是通过严厉打击,从根本上减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总量。”该负责人介绍了河南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多发性犯罪的有关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02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54件。

在办案中,河南省检察院加强全省市级检察院之间、与外省相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3×3>3+3,这就是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该负责人解释说。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高发的背后,往往存在贪污受贿、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现象。“检察机关将与监察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职务犯罪的合力,查处一起职务犯罪,就要堵住一些漏洞。这里做的就是除法。”河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污水滚滚来 清水汩汩出 河南:做好“加减乘除”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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