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静芳)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表示,今年3月底前,内蒙古检察机关将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会议指出,内设机构改革中,刑事案件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并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