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月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时间:2019-02-21  作者:沈静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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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表示,今年3月底前,内蒙古检察机关将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会议指出,内设机构改革中,刑事案件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并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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