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批捕殴打幼童致死案嫌犯
时间:2019-02-21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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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合肥2月20日电(记者吴贻伙)今天下午,安徽省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称,2月14日,该省凤阳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殴打幼童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武为报批准逮捕。

凤阳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时认定,今年38岁的武为报系凤阳县刘府镇武巷村人。2018年,犯罪嫌疑人武为报在贵州省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了贵州籍女子杨某,后将杨某及其两个女儿李某和李某某带回武巷村的家中共同居住。

2018年12月的一天,被害人李某某(殁年4岁)在裤裆内大便,武为报便持竹竿对其抽打。当天晚上,因李某某再次在裤裆内大便,武为报将李某某双手捆住,吊起来殴打。为防止李某某打扰其睡觉,武为报还用胶带贴住李某某的嘴。次日凌晨4时许,李某某把武为报吵醒,武为报再次用树棍抽打被害人,直至被害人求饶。第二天早上6时许,武为报发现李某某死亡。武为报的父母武某和谭某(二人均被取保候审)得知此事后,不让报警,并与武为报共同商量将李某某掩埋。武为报与其父亲武某一起将被害人李某某埋在一山坡处。

今年1月31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当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武为报抓获归案。凤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警方调查取证。2月8日,公安机关以武为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凤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凤阳县检察院认为,武为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且被害人仅为4岁幼童,情节恶劣,符合逮捕条件,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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