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为律师执业开辟网络通道
时间:2019-02-19  作者:赵红旗 王飞 王侃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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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王飞 王侃)“我只要打开正义三门峡官方微信,就能看到为律师执业专门开辟的案件网络通道,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查询、辩护预约代理等一目了然。如果在案件的每个节点都往三门峡跑,不知道要耗费多少精力。这样的举措真是省时省力,方便快捷!”这是近日重庆市一名律师在网上给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的留言。

“律师与检察官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工作者,检察机关有必要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健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微信推送“点对点”、视频查验“面对面”、督办申请“件对件”三项举措,让律师足不出户就能详细了解案件信息。

如果律师是第一次到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办理业务,接待人员会让其加入专门为律师建立的微信群交流平台,案管中心以群主身份及时推介案例、发布检察环节案件程序性规定等内容,律师可随时与案管部门预约执业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案件受理、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等各个流程节点启动当日,案管部门通过微信信息绑定,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向执业律师的“点对点”主动推送。

前不久,安徽的李律师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阅卷,案管中心干警在审查相关手续时,发现其携带的证件中缺少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证明,考虑到李律师是从外省赶来,路途较远,为避免其来回奔波,案管部门建议其通过视频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现场录存视频资料,使其及时阅卷。北京的胡律师提前一天与案管部门联系,通过网上视频对其身份进行查验,第二天,他赶到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当面提交相关证件后,案管中心干警当场就递给他了提前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

变更强制措施、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材料、进行司法鉴定……针对律师的申请事项,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律师申请事项的若干规定》,明确案管部门督办业务部门对律师申请事项及时回复,而不能没有任何回复。在康某等5人涉嫌诈骗一案中,其律师申请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案管部门受理后,通知案件承办人与律师公开会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承办人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采纳了律师意见,公安机关也撤回了移送审查起诉。

(微信“点对点”视频“面对面”督办“件对件” 三门峡检察院为律师执业开辟网络通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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