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临潼区:支持起诉后欠薪者当庭支付拖欠工资
时间:2019-02-14  作者:岳红革 强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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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强米)“现在开庭。”“先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近日,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小法庭审理,案情虽然简单,却十分引人注目。

“这是我院审理的第一个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农民工讨薪案件。”案件审判长、临潼区法院院长王佑勋介绍道。

经调查,今年50岁的临潼区斜口街办岳家沟村民老张,2016年曾在由史某承建的某公租房工程做搬运工。2016年底,工程结束后,史某一直没支付老张工钱。在老张多次催要的情况下,2017年初,史某支付了老张2000元,剩余的1万余元工资一直拖欠。

临潼区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与史某等人的调查谈话笔录等,经双方质证后,被法庭当即认可。检察机关发表支持起诉词,要求史某依法给付拖欠老张的薪资。史某表示愿意立即支付拖欠工资,最终双方调解结案。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老张从审判长手中接过被拖欠了2年的工钱。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但很多努力都做在了庭审外。

老张家庭生活困难,妻子残疾,儿子即将高考,是低保户。工资被拖欠后,他多次奔波找史某索要,并向劳动监察等部门反映,但由于未和史某签订劳务合同,手中也没有直接证据,所以诉求一直未得到解决。

2018年5月,老张在朋友的建议下,来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我们研究了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法院起诉。”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宏斌说,“据此,我院由民事检察部门出面,向原告、被告、知情人进行了调查,固定了证据。核实情况后,建议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支持起诉。”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撑腰’,我们家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庭审结束后,老张感激地说。随后,老张还赶到临潼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向当时接访过他的检察官躹躬致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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