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美丽河湖”治理
时间:2019-02-11  作者:叶太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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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叶太阳)“两年前,不仅湖水是浑浊的,连空气也能闻到腥臭味,我们都把上标湖称为‘臭湖’。现在,这里的水质一天天变好,昔日风光秀丽的上标湖又回来了。”近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南乡上标垟村的村民吴卫中说道。

据了解,上标湖是镶嵌在景南群山之中的一颗明珠,美如仙境。然而从2017年初开始,这里美好的环境就被景南乡村民陈某三人打破了,他们在湖上拉起了网箱养鱼,将网箱补丁式地镶嵌在湖面上,且网箱养鱼需投入大量的饵料、肥料、药剂等,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湖泊水质,影响了湖区周边和下游群众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2017年3月,景宁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安排干警前往现场进行查验。后该院通过组织召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座谈会,通报了查验结果,建议县水利局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整顿。县水利局经过调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时拆除养殖设施。然而,陈某等三人系贷款养鱼,且家庭经济相对困难,所以三人采取不同形式逃避执行,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养殖户的极力阻拦,我们承受着巨大压力,久而久之形成了畏难情绪。”在后来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水利局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商良勇说,“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又跟我们进行释法说理、耐心沟通,建议我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消了我们的顾虑。此外,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了‘美丽河湖’创建。”

在多部门参与的讨论协商和执行过程中,该院均安排检察干警进行监督、及时跟进,不仅打消了执法人员的顾虑,也打消了陈某等三人的执行不公顾虑。

“在现场,我们多次看到检察官的身影,检察官督促相关部门形成了‘养殖户限时售卖成鱼,水利局对难以销售的鱼苗生态回购’的拆网方案,有效促进拆除网箱工作的顺利进行,拆除网箱的方案很合理,我们也很愿意配合!”陈某在事后向检察官说道。

(原标题:风光秀丽的上标湖又回来了 浙江景宁: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美丽河湖”治理)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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