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
时间:2019-02-01  作者:南茂林 董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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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董云)记者近日从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获悉,2018年,白银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与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动5起讨薪案件得以解决,帮助1000多名农民工追回3000余万元欠薪。

为了更好开展追讨欠薪专项活动,该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与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每个县区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会宁县某教育港项目自2016年以来共拖欠598名农民工2131万元工资,是甘肃省最大的欠薪案件。由于涉及欠薪农民工人数多、欠薪数额大,围堵政府讨薪社会影响恶劣,白银市检察院在甘肃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

白银市检察院及时同市劳动监察大队深入该项目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司法约谈,并推动召开治欠保支推进会,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案件办理得到了会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欠薪被逐一发放给598名农民工。此外,白银市平川区某房地产项目拖欠180名农民工315万元案件、某生物工程企业扩建工程项目拖欠221人405万元的问题,都通过司法约谈的方式达成了偿还欠薪的意见。

“通过司法约谈等非诉讼方式,督促欠薪责任主体及时足额支付欠薪,是我们成功解决欠薪问题的主要方式。”白银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与此同时,该市检察机关对多次约谈无效,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启动追责程序,通过监督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

王某是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该公司拖欠174名农民工工资386万元,王某被农民工多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发出《限期支付指令书》后王某仍拒不支付的情形下,靖远县检察院向县人社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支持公诉。2018年11月2日,王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被判令支付欠薪。

办案中,检察机关还探索正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对积极主动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取得农民工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逮捕决定。靖远县某纸箱厂负责人拒不支付61名农民工56万元被提请采取强制措施。靖远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理这起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纸箱厂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外债而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纸箱厂负责人本人愿意积极筹款还清欠款,家属也已筹集资金支付了部分农民工的欠薪。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同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共同见证下,被欠薪的61名农民工全部出具了谅解书,县检察院依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该负责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原标题:督促企业偿还欠薪3000万元 甘肃白银: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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