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高港区:QQ视频远程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程序
时间:2019-01-10  作者:卢志坚 季巍 邹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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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季巍 邹新)“我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今后一定学法守法……”近日,在QQ视频聊天的画面中,犯罪嫌疑人周某向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同日,这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另外26名犯罪嫌疑人也集中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18年10月29日,高港区检察院受理了张某某等27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该案涉案人员遍及全国多个省份,通过网络在微信朋友圈中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的假减肥药品。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经过检察官充分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全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但是,同案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周某提出的问题却让检察官犯了难。原来,周某人在湖南,孩子才8个月大,正在哺乳期。天气严寒,周某表示带着孩子行动不便,不适宜长途跋涉到江苏当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提高诉讼效率,而不能额外增加当事人的负担,更不能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最后决定,采取远程签署和集中签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检察官邀请值班律师到场,通过QQ视频的方式向周某宣读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并就主刑的量刑幅度、附加刑的具体金额、是否适用缓刑进行了详细说明。值班律师就本案的涉嫌罪名、法律后果等方面为周某提供了法律意见。周某表示认罪认罚、同意通过网络形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同时,对于其他26名犯罪嫌疑人,高港区检察院开展集中签署活动,由值班律师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等问题,逐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后,26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当日,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向高港区法院提起公诉,建议选用认罪认罚程序,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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