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长带头办大案难案成常态
时间:2018-12-10  作者:李立峰 满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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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满宁)“我是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现就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对你进行讯问……”近日,贺恒扬走进该市检察院远程视频讯问室,借助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对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据重庆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案系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危害后果严重。11月12日,重庆市公安局将该案提请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市检察院组成检察官办案组,由贺恒扬办理该案,并依照法律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前,贺恒扬率办案组成员查阅了全部案卷,拟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做足各项准备工作。讯问历时近2个小时。目前,该案审查逮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这只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的一个缩影。

今年8月30日,重庆市检察院修订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进入检察官员额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的案件。与此同时,重庆市检察院还专门建立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情况督察机制,对办案不达标的定期通报,对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的严肃问责。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有效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正成为新时代重庆检察的新常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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