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意见
时间:2018-11-01  作者:欧阳晶 郑燕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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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郑燕飞)江西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稳定风险工作意见》,要求该省检察机关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细查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格区分一般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行为,指定业务骨干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于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由专业办案团队办理。

对于加强内外联动、稳妥处置风险等工作,《意见》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案件信息通报后,及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协助公安机关确定案件侦查方向、完善侦查方案、收集犯罪证据等。此外,对于集体信访及维稳善后工作,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商请公安、法院共同做好接待处理工作,更要主动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教育稳控、司法救助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妥善处理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平和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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