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人才培养开启“1带N”模式
时间:2018-10-18  作者:沈静芳 高顺华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高顺华)怎样用现有的人办好现有的事儿,把传统业务做精做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举行了“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启动仪式,回答了上述问题。

该院检察长孙建民介绍,“1带N”模式是指,由一名具有较高党性修养、较强业务能力、传授经验丰富的业务专家或突出业务骨干,与数名被培养检察人员组成“1带N”导师制培养模式。被培养人实行“4+1”工作制,即被培养人每周在原部门工作4天,跟随“导师”工作学习至少一天的弹性工作制。

此次共选出首批12名员额检察官为培养导师。通过自愿报名,双向选择,产生40名学员。

据了解,今后在“1带N”人才培养的实践中,包头市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借鉴“外脑”来补齐短板,采取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聘请导师,到上级机关、先进地区挂职锻炼,聘请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专家专题辅导等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我们的导师和学员还将组成课题组,开展理论研究、专题调研,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包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表示。

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贺伟华对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肯定。他表示,“1带N”导师制培养模式为人才培养赋予了新理念和新要求,思路清、模式新、易操作、重实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