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邹燕凌)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要求与质量评查“案件化”的融合方式。《细则》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分为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类。对16类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实现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检察监督业务范围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