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温克旗:司法救助促社会稳定
时间:2018-09-28  作者:史万森 陈爱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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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陈爱琳)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人民检察院真诚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的急迫困难,2015年以来,共对3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4.5万元,被救助人息访率100%,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鄂温克旗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法,严格规范申请、审批、发放、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在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及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就根据情况考虑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作为救助重点,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此外,与旗民政、残联、妇联等单位建立联动救助机制,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救助等衔接起来,全面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最大程度地保障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利益。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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