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构建“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
时间:2018-09-18  作者:马利民 罗关洪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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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利民 通讯员罗关洪)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积极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精准化犯罪打击、恢复性司法实践、整体性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今年已办理污染环境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开展立案监督3件6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件5人,办理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涉及3人,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彭州市检察院与公安、环境保护部门会签《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派员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案件线索,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与侦查部门建立“分层对接”模式,开通环保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大案件办理进度,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帮助提升侦查质量。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精品案件。关注生态环境修复,制订污染物处置跟踪监督机制,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与污染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对有毒有害物质及时处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入开展个案调研、类案分析,总结发案原因、监管漏洞,提出针对性综合治理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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