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繁简分流
时间:2018-09-01  作者:李立峰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繁简分流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繁简分流后的意见书有“表格式”和“报告式”两种,“表格式”适用于批准逮捕或者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案件,且同时符合“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报告式”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拟作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等9类案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