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属送去司法救助金
时间:2018-08-29  作者:刘呈军 杨承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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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杨承福)“我是贫困户,刚搬新房正愁没钱买家具,想不到检察院主动提供救助,这下生活有着落了。”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阿镇贺建村村民王某,收到该州检察院送去的3.43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现年58岁的王某,与石某婚后生有一子一女,现都已成年。尽管一家不缺劳力,但由于家住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还属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8月8日,石某因土地纠纷与同村的李友林发生争执,后又到李友林的弟弟家争吵,李友林携带尖刀为弟“帮忙”。双方在扭打过程中,李友林刺中石某的腹部、头部,又将受伤倒地的石某拖至屋外小路边丢弃,石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及时救治而死亡。李友林于次日被当地派出所抓获归案。

经西双版纳州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州中级法院于2017年4月以李友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损失3.43万元。一审判决后李友林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9月,云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友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损失3.43万元。

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环节时,承办检察官从检察院驻村扶贫队员处得知被害人与被告人均为贫困户,被害人家庭办丧事花了不少钱,由于被告人家庭生活同样拮据,未履行任何经济赔偿,导致被害人家属生活难上加难。该州检察院从服务保障扶贫攻坚大局出发,本着“惩罚犯罪和权利救济并重”的原则,主动协调州委州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多方努力,为被害人家属王某申请到3.43万元司法救助金。

在送去救助金的当天,检察人员组织近100名村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宣讲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引导村民要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解决纠纷。

(原标题:这下生活有着落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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