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作用,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完善行政信息共享机制,不得设置信息壁垒和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