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公诉微课堂”成为“第二练兵场”
时间:2018-08-15  作者:卢金增 丰建平 丁彩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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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丰建平 丁彩彩)“被告人的行为,我认为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事后逃逸情节,毕竟他离开现场后隔了一晚上才主动投案……不能因为主动投案就否认逃逸行为的存在。”“被告人辩称,自己担心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殴打他,这个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能必然得出其离开现场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的结论。”……这是日前在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公诉微课堂”里,检察官激烈讨论的一个片段。

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廷祥介绍,“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公诉人能力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为此,我院专门建设了检察官实训中心,与‘微课堂’一起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业务培训模式。”

提起“公诉微课堂”,胶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的检察官纷纷称赞其为他们的“第二练兵场”。什么是“公诉微课堂”呢?“公诉微课堂”是以微信客户端为依托,由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牵头组织、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一个讨论疑难案件的平台。该平台今年3月试行,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充分利用每个公诉人的碎片化时间,组织大家相对集中地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进而节省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时间成本。

“公诉微课堂”里的每一位公诉人均可以对微课堂里提供的疑难案例或者业务困惑随时发表意见,还可以通过再次查阅资料形成新的意见,或者针对他人的意见进行补充发言,讨论得更深入、分析得更透彻,成效显著。

经过五六个月的运行,“公诉微课堂”不仅成为审查起诉阶段答疑解惑的业务平台和庭审过程中遇到答辩僵局时的紧急后备智囊团,更成为公诉业务能力提升的一个练兵场。

(原标题:山东胶州:公诉人有了“第二练兵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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