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双清区:创新工作法收复“熊孩子”
时间:2018-08-11  作者:阮占江 帅标  来源:法制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阮占江 帅标不久前,在湖南省总工会举办的“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演讲比赛中,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邓舒婷以《收复“熊孩子”》为题,讲述检察官帮助误入歧途的“熊孩子”的感人故事,获得邵阳赛区一等奖、全省赛区二等奖的好成绩。

近年来,双清检察院坚持以帮教挽救未成年人为出发点,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在夯实工作基础、搭建帮教平台、编织预防网络上下功夫,创新推出“三三工作法”,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化”夯实未检工作基础

双清检察院检察长伍顺亮说,双清检察院未检科注重抓好办案队伍“专业化”、办案模式“一体化”、办案程序“规范化”,夯实未检工作基础。

2015年1月,双清检察院成立了有独立机构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当前案多人少、办案力量紧缺的情况下,依然精心选拔两名对未成年人保护既充满热情又有扎实办案实践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专注未检工作。

在办案应用系统没有“未检”子目录的情况下,双清检察院采取公诉、侦监两科挂靠,未检案件指定办理的方式,有效解决办案操作问题,率先在全市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同时,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纳入未检受案范围。

“我们严格按照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规定办案,坚持不懈抓规范化建设。”邓舒婷说,未检检察官认真开展社会调查,与双清公安分局、司法局建立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确保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在侦查阶段完成社会调查,为批捕、起诉、帮教措施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对没有聘请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率100%。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社区干部到场。

双清检察院还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制作封条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刑事侦查卷和内卷均进行封闭性、单独性保存,对未成年人其他相关材料一并进行保密性保存。3年来,共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

“三联”结合搭建帮教平台

实践中,双清检察院注重“三联”结合,即与内部干警联动、与职能部门联动、与社会力量联动,搭建未检帮教平台。

双清检察院从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抽调10多名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青年干警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协助未检科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活动。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微信考察方式,志愿者检察官利用微信“聊天”“朋友圈”等功能,对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实时动态考察,及时将一些案例、法律法规推送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对其进行法治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年来,双清检察院共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帮教,无一人再违法犯罪,其中3人考上大专以上院校。

去年12月,双清检察院与团区委签署《共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协议》,在肖家排社区共建集阅览室、多媒体活动室、心理辅导室等于一体的“紫薇花开”未成年人帮教中心。充分发挥帮教中心阵地作用,联合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社区干部等社会公益热心人士,对问题少年开展帮教工作。与团区委、教育、妇联等部门合作,在全区38所中小学开展儿童安全“五防”(防性侵、防拐卖、防暴力、防灾害、防意外)宣讲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活动覆盖面。

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及时吸纳热心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团体和人员,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今年上半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与双清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达成合作协议,委托志愿者协会对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制定详细的帮教计划,通过心理辅导、开展志愿活动、跟踪回访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的犯罪阴影,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回归家庭与社会。

“三级”预防网络把住源头

伍顺亮介绍说,双清检察院积极构建家庭防护、学校防护、社会防护“三级”预防网络,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

双清检察院注重前移教育关口,在家庭教育上下功夫。与区妇联共同成立双清区家庭教育研究会,以“家长课堂”的形式向家长传授教育和法律知识。与区教育局联合制作《未成年人安全与法制教育读本》两万册,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家庭发放,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坚持将学校作为未检工作的主阵地,双清检察院将辖区规模最大的一所中学和原本犯罪率最高的一家技术学院设立为法治教育基地。由未检科长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多次走进校园开展“守护青春”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技术学院犯罪率由以往每年两三起下降到近两年的零犯罪。

针对今年性侵案件频发的现象,双清院在“六一”儿童节前后走进各小学开展“护蕾行动”女童防性侵主题教育活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此外,双清区检察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助、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大格局,加强与有关单位、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与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不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小小检察官”体验活动,通过参观院荣誉室、聆听法律授课、与检察官们法律知识问答互动等活动,较好地强化了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与邵阳监狱建立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合作关系,不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尤其是问题少年参观监狱,让青少年在参观活动中增强敬畏法律、遵纪守法之心。

今年上半年,双清区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54%。

(原标题:夯实工作基础搭建帮教平台编织预防网络 双清检察创新工作法收复“熊孩子”)

[责任编辑: 王媛]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