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超)日前,由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提起的西藏首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报7月15日二版曾作报道),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格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盗伐林木造成的经济损失2.88万元;补种树苗100株(以成活树木计);向巴宜区公众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