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及时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老赖”
时间:2018-08-04  作者:张吟丰 周薇 宋德乾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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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周薇 宋德乾)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14年前李某欠下117万余元债务。2006年5月30日,芙蓉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但李某始终未偿还欠款。芙蓉区检察院受理李某涉嫌拒不执行裁定案后,迅速组织力量,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及时起诉,有力地震慑了不执行裁定的“老赖”。

这是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助推审判机关解决执行难问题,湖南省检察院在今年6月发出《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坚决支持法院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

通知下发后,该省检察机关建立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绿色通道,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从快打击,依法督促有协助执行义务的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履职。同时,加强对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执行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田立文专门表示,对湖南省检察机关全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举措表示感谢。

(原标题:及时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老赖”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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