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北仑区:标准化工作规程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
时间:2018-08-02  作者:屠春技 叶脉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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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叶脉清)“要不是你们派驻检察官的指导,这个案子赵某还不能定罪。”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公安分局一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近日,北仑区检察院的派驻检察官受邀提前介入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发送诈骗广告的新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最终使嫌疑人被定罪处罚。

“鉴于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室的职权设定、工作内容、派驻人员考评等缺乏统一规定和标准模式,监督工作规范性不够,我院于今年5月制定了《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室标准化工作规程》(下称《规程》)。”北仑区检察院检察长章国田介绍。

《规程》共12章133条,明确规定从事刑检业务3年以上、担任过刑检业务部门中层、办案量在300件以上的员额检察官才能担任派驻检察官;列明派驻日常工作清单,设定标准化工作日志;对特定监督事项分类实行案件化管理;将派驻人员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这不仅规范了检察院自身司法行为,也促进了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执法。”章国田表示。

在赵某诈骗案中,因为赵某的上游诈骗团伙未归案,公安的侦查陷入停顿。派驻检察官收到公安机关邀请后,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听取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介绍,多次参与案件讨论,并审阅证据材料。派驻检察官建议侦查人员转变思路,从已经获取的证据材料中寻找赵某其他犯罪事实。最后,派驻检察官对公安机关缴获电脑中的数据进行提取和分类整理,发现赵某涉嫌伪造发送数据欺骗上游诈骗团伙以及其他普通客户共计1000余万元广告费,公安机关对此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最终锁定其犯罪事实。

《规程》出台以来,该院6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室共派驻75个工作日,参与案件讨论32次,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73件116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7件36人。

(原标题:12章133条规定,派驻监督更加规范 宁波北仑:标准化工作规程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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