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对家庭贫困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
时间:2018-07-25  作者:潘正军 郭冰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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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潘正军 郭冰琪)“大哥哥,报告您一个好消息,我接到通知书,下半年就要去读研了!弟弟现在上初二,成绩也很好。感谢你对我们的帮助。”前几天,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李豪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去年5月10日,对于巩义市河洛镇蔡沟村女孩蔡某来说,是一个痛彻心扉的日子。当天傍晚,蔡某父母骑摩托车在返家途中与司机杨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其父母身受重伤,不治而亡,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原本一个虽不富裕但充满温馨的家庭瞬间崩塌,蔡某姐弟俩瞬间变得无依无靠。

当年7月,蔡某跟随伯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巩义市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控申科受理后,即刻进行审查,并数次往返于申请人家庭及当地村、镇两级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

调查得知,蔡某在武汉读大学,年幼的弟弟刚上初一,这起事故使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瞬间陷入绝境。而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杨某,同样因家庭经济拮据,无力支付赔偿。两个孩子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基本生活失去保障,已经面临辍学危险。

控申干警迅速办理了这起司法救助案,并报送审批,为蔡某姐弟二人申领到10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为使救助得以延伸,干警将案件情况及时向河洛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建议对姐弟二人办理低保救助,并协助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

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深深感染着这个自强不息的女孩,蔡某刻苦用功,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后,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只是该院开展法治扶贫活动的一个缩影。去年,该院在切实服务和保障扶贫攻坚的基础上,出台了《开展“法治扶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严惩危害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的刑事犯罪,对贫困刑事被害人优先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并会同公安、法院会签了有关文件。为把这项举措落于实处,该院组织干警深入全市42个贫困村进行法治宣传和政策普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截至日前,该院已对9名家庭贫困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协调落实低保、残疾人补贴资金等2万余元。

“我们探索实行的法治扶贫就是要为精准脱贫、精准扶贫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爱心帮扶、司法救助等一系列工作,把法治扶贫贯彻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让贫困户能够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该院检察长刘冰说。

(原标题:爱的接力)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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