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2个监狱试点巡回检察改革
时间:2018-07-18  作者:刘志月 何正鑫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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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志月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何正鑫)湖北10家检察院将对辖区12所监狱实行为期1年的巡回检察。这是记者从湖北省委政法委近日组织召开的湖北省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上获得的消息。

根据《湖北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为期1年,将采取日常巡回检察、交叉巡回检察以及专项巡回检察3种方式进行,重点包括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活动检察,监管安全防范及罪犯非正常死亡、逃脱等监管事故检察,戒具使用和禁闭检察、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检察等。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介绍说,试点期间,领导小组将组成立若干个检查调研组,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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