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海曙区: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时间:2018-07-14  作者:刘文晖 何艳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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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文晖 通讯员何艳红)7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钟、副检察长李志雄和民行科的两名检察官来到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向该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通信管理部门对当前“骚扰电话”扰民的现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改进和完善电信业务管理办法。

海曙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由于缺乏相对有效的监管和约束措施,广告推销电话频频强行呼入,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从2017年12月开始,该院民行科对广告推销电话扰民情形作了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居民强烈呼吁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此予以约束和监管,但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家电信企业对此采取放任态度,主管部门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则以无法律依据为由表示无法予以处置。通信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导致广告骚扰电话泛滥,并呈愈演愈烈之势。

这份检察建议指出,广告推销电话对公众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信息通信业务主管部门未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电话实名制也未完全落实,对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不力。为规范电信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检察机关依法向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组织力量对当前“骚扰电话”扰民的现实情况、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还公众一个清朗空间。

(原标题:不能放任“骚扰电话”扰民 宁波海曙: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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