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5条措施服务脱贫攻坚
时间:2018-07-10  作者:李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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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波)近日,贵州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该省检察机关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

《意见》共有4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要求该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类妨害精准扶贫的刑事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案件的诉讼监督,努力构建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坚决制裁侵害农民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加强返乡创业、就地就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

《意见》强调,要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突出解决扶贫领域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隐案不报及执法中程序不合法、处罚不恰当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脱贫攻坚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拓展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法律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意见》还要求各级检察院认真落实联系县、乡、村等定点帮扶任务,持之以恒抓好“五千行动”驻村帮扶工作,定期到帮扶点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脱贫底数、原因、系数,提高帮扶精准度,做到帮扶帮在点子上、扶到心坎里。

(原标题:帮扶帮在点子上 贵州:15条措施服务脱贫攻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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