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仪陇:通过检察建议捍卫烈士英名
时间:2018-07-09  作者:覃燕 冯林獾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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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覃燕 冯林獾)6月25日上午9点,四川省仪陇县检察院来了个特殊的客人,73岁的退休老干部陈平喜。

“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我们仪陇县检察院对张思德名誉保护提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心里激动啊,我一定要回来看看!”陈平喜握着该院政治处主任蔡义俊的手说。

“仪陇是朱德总司令和张思德同志的故乡,他们都是我们党的杰出代表,是我们仪陇人的骄傲!前些年,关于张思德有很多不好的言论传出来,作为仪陇的老党员,我心里急啊!除了给身边的家人朋友解释这根本不是事实,没有一点办法!这下好了,你们做了好事啊,作为一个老党员,我自豪啊!”陈平喜说。

是什么事情让年过古稀的老人如此激动,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宣布实施,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方面,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英烈法实施后,仪陇县检察院开展“铭记历史、致敬英雄”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讨论英烈法。该院党组要求民行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誉案件线索,争取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该院民行部门干警经过摸排线索发现,在英烈法实施后,上海论坛、立方时空、百度贴吧等网络媒体上仍广泛散布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张思德事迹和精神的信息,并有许多跟帖。这些言论,严重诋毁和否定张思德烈士的形象和精神,已经侵害了张思德烈士的名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于张思德烈士,历史早有定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张思德随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长征。1944年9月5日,他为救战友牺牲,年仅29岁。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向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张思德同志致敬”的挽词。

为捍卫张思德烈士的名誉,仪陇县检察院于5月17日向仪陇县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查处网络上侵害张思德名誉的相关信息,责令相关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仪陇县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接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依法履行职责,迅速行动起来,保护好张思德同志的名誉和形象。截至目前,17条损害张思德名誉的网帖已经删除了7条,剩余的帖子因为涉及管辖问题,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协调处置。

张思德名誉保护案件的办理,在仪陇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普通老百姓都拍手称好。

四川省人大代表、朱德故居管理局工会主席胡春兰说:“张思德同志的英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仪陇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张思德同志的名誉和形象,强化了法律监督,捍卫了法律尊严,他们的辛苦和努力仪陇人民不会忘记。”

(原标题:73岁老干部为张思德登门致谢 四川仪陇:通过检察建议捍卫烈士英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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