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院领导定点联系非公企业
时间:2018-07-08  作者:韩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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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兵)7月4日,黑龙江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领导班子、在哈部分商会协会会长、团体会员代表、非公企业家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拟定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与工商业联合会协作联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以“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系放在各商会、问题解决在企业”为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建立检察院领导联系点,进一步规范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工作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定期沟通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联合走访商会、企业的服务机制,携手共同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非公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会议还确定了《黑龙江省检察院领导联系商(协)会、非公企业名单》,省检察院每名院领导负责联系1个商会协会和1家非公企业,通过建立联系点、确定联络人、加强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共同为需要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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