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刑案证据审查指引
时间:2018-07-04  作者:卢志坚 疏银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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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疏银露)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以及故意杀人案件、盗窃案件逮捕、起诉证据审查指引等共5个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

此次出台的《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作为总则性证据审查指引,共十三章九十九条,分别对物证、书证等8类法定证据的审查进行细化规定,在总结证据审查方法和经验的同时,明确了审查证据的一般方法和不同种类证据的审查思路。故意杀人案件、盗窃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则涵盖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案件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内容,对每个证明对象所需的证据列出清单,对这些证据如何审查判断进行明确规定,针对性、操作性、指引性很强。

据了解,下一步,江苏省检察院将针对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毒品以及涉邪教等犯罪,继续制定相关证据指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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